通过阐述审计决定面临的诉讼风险,分析审计决定的法律性质及效力,根据审计的程序、方法及报告格式具备了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在民事诉讼中审计决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在无足以否定其的其他证据情形下应优先作为定案依据的观点.
王红星.论建设项目审计决定可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6,23(3):38-40..[J]. JOURNAL OF EAST CHINA JIAOTONG UNIVERSTTY,2006,23(3):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