傩舞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对其进行保护具有很大的历史与现实意义,但其现状却令人担忧.首先从傩舞的现状入手,进而探讨用知识产权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性以及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不足,针对傩舞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缺陷,从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域名等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希望借助这些探讨,对傩舞保护中所存在的问题,能从知识产权法上找到很好的对策,从而为傩舞的发掘和经济利用做出积极的贡献,使得傩舞这一"舞蹈的活化石"得到存续和发展.
吴行华; 肖海.非物质文化遗产傩舞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8,25(2):86-90..[J]. JOURNAL OF EAST CHINA JIAOTONG UNIVERSTTY,2008,25(2):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