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对民事推理概念进行"定义式"和"特征性"的传统套路的描述方法,在考察英美法和大陆法传统分类的基础上,尝试地将民事推理建构为推定型、拟制型和推论型来理解民事推理的内涵,并针对不同形态下的民事推理模型,逐一构建不同的推理规则和条件,以达到理论识别中概念的准确性和司法裁判运用推理的正确性。
罗时贵; 袁彩红.论民事推理的适用规则[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11,28(2):97-101..[J]. JOURNAL OF EAST CHINA JIAOTONG UNIVERSTTY,2011,28(2):9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