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不断提倡和强化法治理念的时代背景之下,有人似乎认为法治是一切社会问题的解决之道。然而,从对法律规范的本质及其产生到运行中各个阶段的分析可以看出,法律规范在立法、司法和本身属性方面都存在局限和固有的一些缺憾,因此,要克服上述局限,当从提高立法者和司法者素质,完善程序和制度,注重学习和借鉴等方面着手。如此,便既能尽享法治的优势,又能较好地避免由此而生的相关问题,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
邱珂; 舒爱民.论法律的局限性及克服[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13,30(4):101-107..[J]. JOURNAL OF EAST CHINA JIAOTONG UNIVERSTTY,2013,30(4):101-107